剑道的比赛
比赛场地:
比赛场地是9-11公尺以铺木块的地板为原则,其周围留有1.5公尺以上的余地作为外围线。各线幅宽度为5-10公分,以白线为原则,中心画30公分的直线。

比赛形式:
个人赛
原则上以三分决胜负(犯规两次算对方得一分)。在五分钟的规定时间内先取两分者为胜,或只有一方取得一分者为胜。如战成平手,则再作三分钟延长赛,以先取得一分者为胜。
团体赛
一般以五人(先锋、次锋、中坚、副将、大将)组成一队。胜出者较多的一方为胜方,若胜出者数目相同,则得分较多的一方获胜。若得分也相同,便由双方各派出一名代表决胜负。
裁判员:
主审1人,副审2人。有效击刺和犯规的判定三人有同等的权力,另外主审作为职员间的联络。
有效打突的判定:
在有气合的情况下,以正确的体势利用竹剑“物打”部分准确无误的击中对手任意一处可击打部位,然后保持残心到结束。击打时的气势、间距、力度,也是判定是否为有效打突的重要因素。 |